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区长黄海的提请,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
决定任命:
沈波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至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