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浩辉的提请,佛山市三水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通过,任命:
李红艳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