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吴可望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佛山市三水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吴可望同志辞去佛山市三水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会后报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