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区正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为严厉打击清产核资工作中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受理清产核资工作中的有关举报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及个人。
二、受理范围
(一)失职失责问题。履行责任不力,对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落实不到位;对资产未录入“三资”管理服务平台、规避上平台交易、拖欠租金、阴阳合同等问题核查不够深入细致;合同规范清理不到位、反弹回潮、边改边犯;未按要求及时将农村集体“三资”台账资料等情况录入管理服务平台等问题。
(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统筹协调不力,习惯于层层分解任务,满足于定期掌握进度,遇到问题片面强调客观原因,主动下沉一线、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不多;部门利益至上,只表态不落实或选择性落实,推诿扯皮,影响大局;对群众反映强烈或历史遗留问题回避轻视,解决不力,把问题和风险推给上面、留给后面等问题。
(三)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在清产核资中弄虚作假,谎报、漏报、瞒报;采取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推诿拖延等方式,阻挠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违规行为不及时制止,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纠正不力;在清产核资中存在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挪用侵占、优亲厚友、包庇承租人和债务人等问题。
(四)在清产核资中涉及的其他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相关规定的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57-12388热线
举报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三路139号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28100)
网络举报:http://lz.zy-gi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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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纪委监委
2022年9月15日